2008年11月21日 星期五
 
   
赴俄罗斯打工风险警示

2008-03-27 来源:驻俄使馆经商参处
赴俄罗斯打工风险警示
2008-03-19 14:23  文章来源:驻俄使馆经商参处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俄罗斯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提醒欲赴俄罗斯打工的中国公民,出国前必须确认如下事宜,谨防上当受骗。

1
、与您签约的外派劳务公司需经商务部批准,获得商务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

2
、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商务厅或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的批准意见(必要时须驻俄经济商务参赞处的批复意见)。

3
、俄方雇主需持俄罗斯移民局颁发的《外国劳务用工许可证》其中对用工人数、工种、劳务来源国有具体规定,每年核发一次(俗称打工大卡)。

4
、俄方雇主为您办理了《外国人务工许可证》(俗称打工卡)。

5
、您所持护照办理的是劳务签证

以上五项同时具备,您基本可以确认自己合法的打工身份。



  同时,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和务工安全,请您务必确认以下事宜:

1
、您必须签订了两种合同:一是与国内外派劳务公司签订的《外派劳务合同》,二是与俄方雇主签订的《劳务合同》。两份合同关系到您的个人利益,其中条款不应有冲突。

2
、您应得到俄方雇主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有其联系方式。

3
、您出境前经过必要培训,具备赴俄后相应岗位的工作技能。

4
、在人数较多的情况下,国内劳务公司为你们配备了管理人员和翻译。


  如出现以下情况,您必须谨慎从事:

1
、俄方公司自称为劳务中介公司。目前,根据俄罗斯法律规定,《吸引和使用外国劳务许可证》是用工单位亲自申领,中介公司不具备吸引外来劳务的合法资格。

2
、劳务合同期限超过1年。按照俄罗斯法律规定,外国劳务用工配额每年核发,劳务签证期限最多1年。劳务合同时间超过1年以上的,应确定劳务签证1年期满后的用工配额、签证等续签程序。



  目前,俄罗斯存在非法华人劳务中介现象,请多加注意!!!

已发现涉嫌欺骗劳务人员赴俄务工的华人劳务中介公司有:

俄罗斯现代世纪有限公司、莫斯科晨光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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